工伤保险补偿实行什么补偿的原则
工伤保险补偿实行补偿的原则是:1.无责任补偿原则;2.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3.个人不缴费原则;4.区别因工和非因工原则;5.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6.集中管理原则;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9.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相区别原则。工伤保险补偿实行什么补偿的原则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