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的效力

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的效力是无效的,需要在确定对方死亡之后,该婚姻关系也会对应的消灭。终止婚姻关系需要的证据有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的证据、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等。
一、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的效力
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的效力是无效。宣告死亡具有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即当某人被宣告死亡后,他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已经消灭,其配偶可以独身生活,也可以选择与他人建立新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时被宣告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能否自行恢复关键要看在宣告死亡期间其配偶是否与他人建立了新的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能否自行恢复,需要看配偶有没有建立新的婚姻关系。如果配偶再婚或者向民政部门提出不愿意恢复婚姻的书面申请,那么婚姻关系将不复存在。
二、终止婚姻关系需要哪些证据
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的证据;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的证据等。且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事实婚姻关系证明由谁出
事实婚姻关系证明由当地居委会开具。男女双方符合事实婚姻关系构成要件的,可以根据要件进行证据材料的收集,然后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出具证明。自1994年起,我国法律就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是在刑事领域中,重婚罪包括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情况。友情提醒,若涉及重婚罪中事实婚姻的认定,因为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的刑事案件,故事实婚姻通常由公安机关结合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