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认定标准

一、独生子女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3.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二、独生子女认定标准的法律依据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三、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哪些证明
1.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孩子准生证、出生证、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