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域名通过互联网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作用普及,其逐渐成为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商业标识”。域名注册门槛低,且先注先得的原则,常常被侵权人恶意利用,以注册域名的方式“傍名牌”。
近期,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了一起“傍名牌”案件。国内主板上市的b公司官网网址为“https:// www.***.com”。a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此前曾经在b公司工作多年。在其任职期间注册了“***jx.com”的域名,与b公司域名仅在域名的主体部分后多了“jx”两个字母,且a公司与b公司同处饮料机械行业。
离职后a公司的实际负责人便创建了该网站销售机械类产品。
通过调查,执法机关认定,a公司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足以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b公司存在特定联系,产生混淆,从而损害了b公司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这并不是个例。去年12月份,有人架设服务器制作假冒第三方鉴定平台得物app的网站页面,涉嫌售假。调查发现,确实存在17个与得物平台域名极其相似的“李鬼”网页。经过与得物平台方核实,这些网页并非官方网站页面,而是架设在境外服务器上由私人注册的网站。
综上所述,域名作为互联网连接通道,其权属愈变愈重,已成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与此同此,层出不穷的域名抢注情况也在急速侵蚀权利人的权利,面对恶意抢注域名,争议解决方式主要通过发送律师函、域名仲裁及诉讼三种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