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

2022年1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公告2022年第35号)自2018年5月起,已经连续发布了三批抗癌药品清单,列入清单内的药品按3%征收增值税。
参考:
第一批抗癌药品:《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
第一批罕见病药品:《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
第二批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公告2020年第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