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2022年第106号公告),根据海关总署令251号,对2021年11月发布的高级认证标准(2021年88号公告)进行了修订。通过对比修订前后的高级认证通用标准,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修订的内容和影响。
整体来看排版简化了,取消了现行标准的大类-条目-项目-条款的四级分类,改为大类-项目-条款的三级分类;仍保留内部控制标准,财务标准,守法规范标准,贸易安全标准和附加标准五大类,但条目从18条减少到17条,(贸易安全从8条减为6条,守法规范从4条增为5条)条款从69点减少到62点。从内容上看,分为新增,变更和取消。
首先看新增部分,变化最大的当属守法规范标准了,将原来进出口收货人标准内容转换为通用标准。增加【1年内无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超过5万元的行为。】条款,这个要求是比较高的,企业一次违规被处罚5万元的可能性还是不小的,对于大企业来说更是如此,所以企业不能违规,一旦违规很可能就踩上了这条5万元的红线。
增加【1年内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且违法次数不超过5次或者违法次数不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等单证总票数千分之一。】条款。这个要求是对一些较小的违规而言,例如影响海关统计,被警告或处罚1千元左右。要求企业就算是小的违规也不能频发,并划上了累计金额和次数的底线。
新增【经海关认定系企业自查发现并主动向海关报明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执行。】这是主动披露的条款,【在限定企业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以下罚款的行为,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其他新增内容主要是增加关企沟通机制【建立并执行与海关沟通联系和合作的机制】条款。财务状况标准的认定条件中增加了基本达标,不再是一票否决。
再看取消部分。在守法规范标准的税款缴纳项目中,取消了【上年度没有超过缴款期限缴纳税款】的要求。在贸易安全标准中的危机管理相关内容中取消了向海关报告的要求。并且取消了附加标准加分项目。
最后看变更部分。主要是在溯及时间方面做了调整从2年内改为1年内。例如将人员守法2年内无犯罪记录改为1年内,将将2年内无固体废弃物违规改为1年内,将2年内有进出口活动记录改为1年内,将海关管理要求中的溯及时间改为1年内。
以上就是新的高级认证标准主要修改的内容,守法规范标准更细致也更严格了,一旦违规就有可能踩到降级的红线。所以高级认证企业在日常管理中需要更多的严谨和专业,并善于利用主动披露政策化解风险,否则高级认证的荣誉也只是镜花水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