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租房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租赁的一方违约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起诉,四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不管当事人有没有协商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损毁而不能出租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租赁期本应9月到期,但是出租人7月即告知承租人不再出租房屋,要求立即搬走,那么承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承租人两个月未交租金,出租人催告后仍未补交,那么出租人即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合同是否影响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三、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用什么案由
用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租赁合同可以是单务合同也可以是双务合同,对于发生了不可抗力而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的目的情形出现后,租赁方可以解除合同。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