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能否追加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可以追加诉讼请求,原则上应当在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之前。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行政诉讼能否追加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条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