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存在异议的,可以向交警部门提交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准备好申请资料在期限内向交通部门提交即可。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材料有哪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材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四)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五)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二、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出来后,还能上诉吗?
已经签字也还可以要求复核。 一般在你签字时你应该可以看到在每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最后几行小字,现在在我们河南省漯河市一般是规定收到三日内可以向上级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就不能取得这个法律赋予你的这个权利了。 所以不要犹豫,如果你觉得事故认定在事实上或是程序上违法的话,要及时向其上级部门申请复核。虽然变更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作为一项权利,不要轻易放弃。 另外,作复核程序一般是不收费的。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如何处理
(一)申请时限:申请时限是指申请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责任重新认定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责任重新认定的申请限期为 15日。申请时限从当事人接到责任认定书后的第二天算起,即宣布责任的第二天算起。时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以后的第一日为时限届满的日期。
(二) 受理时限:接到重新认定书,在对原责任认定全面审理以后,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30天内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的决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达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
综上所述,携带好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印件等资料在15日内提起复核请求即可。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材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