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工程款需要哪些必要证据

一、追回工程款需要哪些必要证据
追回工程款需要的必要证据如下:
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2.工程招投标文件;
3.工程报建、规划、国土、施工许可文件;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
5.施工图纸;
6.不可抗力证明文件及损失证明;
7.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日志;
8.工程量增减的签证;
9.设计变更的文件;
10.质量验收的证明;
11.工程进度付款凭据;
12.工程分包情况;
13.工程总决算书或分阶段结算书等;
上述的证据都是在诉讼前就已经形成的,所以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这些证据材料的搜集、管理。
二、工程款有时效性吗
工程款有时效性的,追讨工程款的时效一般是三年,从施工单位知道工程款被拖欠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工程款拖欠纠纷有什么解决方法
1.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2.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
3.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
4.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