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的股东应获得哪些权利

一、公司中的股东应获得哪些权利
1.经营参与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查活动推出建议,还包括审议重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出卖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建议和财务报告时的投票权。
2.利润分配权。股乐有权按其股份参加公司的利润分配,分得股息和红利。
3.处置股份权。股东有权依法处置自己持有股份的权力,如转让、买卖与赠与等。
4.剩余财产分配权。在公司因故倒闭和解散时,在公司债务清偿之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股参加分配
5.股乐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当股东权益受到侵犯时,股东有权依法申诉。
6.股东有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公司股东的义务是什么
1.出资义务;
2.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3.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讳约责任。
三、公司股东私改股份有哪些罪名
私改股份一般不构成犯罪,但私改股份的行为是无效的。股份是依法确定的,股东不能私自更改。
《公司法》第八十三条【发起设立的程序】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