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荣誉权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荣誉权纠纷管辖的确定一般是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二、荣誉权是人身权利的一种吗
荣誉权是人身权利的一种。人身权利又称人身非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直接相关而没有经济内容的权益,属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公民享有人格权和身份权,荣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三、荣誉权属于人身权吗
荣誉权是人身权。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