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可以续吗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可以续吗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可以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在十年的保护期届满后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续展手续继续使用。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可以续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