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成立的法定条件应该包括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法定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或履行主要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不能成立法律责任
合同不能成立法律责任一般是需要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合同不成立意味着合同本身自始不存在,因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将法律关系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即合同在不成立、不生效、或生效后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从而给对方造成损害,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了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还应该将合同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
1.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
2.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不一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3.合同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