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日期早于签订日期有没有效?

一、合同生效日期早于签订日期有没有效?
合同签订日期晚于生效日期仍应有效。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合同生效时间一般在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实际民事活动中,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但合同尚未签订,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未办理审批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审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效力。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
二、合同生效是指什么意思?
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寻求法律保护;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人(包括单位、个人)均不得对合同当事人进行非法干涉,合同当事人对妨碍合同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请求法院排除妨害;合同生效后,合同条款成为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生效是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实现预期目标必然要追求的结果。
三、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