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不还怎么办

很多情况下,夫妻一方所欠的债务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变成需要夫妻间承担的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不还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夫妻共同债务不还怎么办
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而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更是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
二、哪些是夫妻个人债务不需要两人共同承担
(一)夫妻一方在没有让对方知晓并同意的情况下所欠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二)在借债时,夫妻双方约定由单独一人承担并且在债权人知晓的情况下,该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三)夫妻共同债务约定由其中一人独自偿还,并公证生效的,属个人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四)夫妻婚前就已经存在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五)夫妻中一方未经对方知晓或者没有获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赌博,那么所欠的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
三、民法典中怎样辩解不承担夫妻共同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综上所述,如果在夫妻离婚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的债务都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一方或双方都不愿意偿还的,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还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