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手续办理流程

股权质押手续办理流程是需要申请股权质押的企业、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提交相关文件和材料、受理完毕后即可取得出质通知书。股权质押的条件是有可转让性、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等。
一、股权质押手续办理流程
股权质押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可以申请股权质押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二、股权质押的条件
1.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2.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
3.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4.以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出质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股权质押合同没有登记是否有效
股权质押未经登记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股权质押合同是自成立时就已经生效的。当事人没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但是,未经登记的质押合同,不得以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