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积极退还怎么判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积极退还怎么判
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行为人积极退还的,在判决时,可以减轻处罚。退脏了的判刑为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退赃是指犯罪分子退出赃物、赃款的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积极退还怎么判的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三条第十二款对于退赃、退赔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及退赃、退赔数额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1)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2)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3)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赃物,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