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配资股票市场的配资业务是融资融券业务发展的产物,它与融资融券业务相伴而生,融资融券业务培育了投资者的杠杆意识,而配资业务填补了市场融资融券的空隙。股票配资
配资分为场内配资和场外配资,场内配资就是指经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融资融券资格的证券提供的融资行为,场外配资就是指在证监会批准的融资融券模式之外的未纳入到金融监管的配资,在实践中表现为客户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配资按照比例为客户垫资,客户拿着配置的资金进行股票买卖,但股票账户实际由配资提供并掌控。
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的《证券法》规定证券可以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2006年6月30日,证监会发布《证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2006年8月21日,《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公布;2008年4月23日,通过《证券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5日,证监会宣布启动融资融券试点;2010年1月8日,国务院原则上同意开设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标志着融资融券业务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一系列法规对融资融券做了细致的规定,对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资格、投资者的资格以及证券的范围都作出一定的限制。
通过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可以向证券筹得资金,增加交易的筹码,放大了财务杠杆效应,在股市上涨时能够扩大盈利。
但由于融资融券业务的高门槛,很多投资者被挡在门外,再加上可以开展融资融券的标的证券也有限,很多上涨快的小市值股票并不在标的证券范围之内,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下,这个空隙就被民间配资业务所填补。
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为场外配资的发展提供了必备条件,类似于homs的资产管理系统接入证券系统,通过虚拟账户和分仓功能绕开投资者资格以及可投资的证券范围的限制,规避了监管部门的监管。
在牛市上涨的过程中,一些投资者确实通过这种途径扩大了盈利,大量投资者纷纷跟进,场外配资呈现野蛮疯长的姿态,2014年到2015年场外配资业务全面爆发,并衍生出一些新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