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算寻衅滋事行为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有以下行为,算寻衅滋事:
1.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3.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的有哪些
寻衅滋事行为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行为人故意蔑视社会道德、国家法纪、惹是生非、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主观上出于故意,寻求精神刺激,发泄对社会、道德、法纪的不满和抗拒情绪,向社会公众“挑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时对公私财物和人身权利造成侵害,但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三、治安方面能做寻衅滋事调解吗
友情提醒,治安寻衅滋事能调解赔偿,因为治安寻衅滋事属于治安案件,能够调解。治安寻衅滋事尚未构成犯罪,只需要负行政责任,没有刑事责任,治安寻衅滋事一般只判处十五日以内的拘留,由此,治安寻衅滋事可以调解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