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时候,很有可能会因为一些纠纷展开漫长的拉锯战,如果有一方存在过错,一般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那么离婚时经济补偿数额的确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时经济补偿数额的确定
(一)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
(二)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为此,可以将向市场购买同等工作量的家务劳动所需要的价格、雇用他人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作为参考因素。
(三)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
二、离婚赔偿金能否分期付款
理论上讲是不可以的。因为民事诉讼案的赔偿款不会高于夫妻双方的现有资产的。但是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找双方进行协商,只要双方同意,法院是可以判分期付款的。若有一方不同意,那么就是限期归还了。
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分期付款的,财产分割上是分割现有财产,以结婚之日到离婚当日的现有财产为双方进行分割,如有一方过错,非过错方可以索要更多的财产。如果有孩子的,经双方协商可以一次性付给抚养方抚养费用,如果无法一次性给予的可以按期付给孩子的抚养费用,费用金额按双方约定为准。
三、出轨需要承担离婚经济补偿吗
需要,出轨方需要承担一定的离婚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离婚的时候,过错方需要向无过错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一般数额不会很高。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时经济补偿数额的确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