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三方物流与无车承运人相比较有哪些可观优势?

2019年3月,无车承运人三年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在4月1日这一天,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征求相关意见。这就意味着无车承运人更名为“网络货运”对传统的第三方物流,车队等企业来说。无车承运人企业不再是少数试点企业的专利。本文将简要介绍传统三方物流与无车承运人相比较有哪些可观优势?分为以下7大要点;
1、来料发票的符合性:如三方物流直接将货物送到个别司机处运输,由于司机无法提供发票,三方物流企业以油卡作为自己的进项。不过,税务机关在核实时,亦会把所消耗的燃油与本身的能力挂钩;一些三方物流企业使用其他渠道购买进项票,但会随著税收政策的不断改善,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可能性越来越小。要参照税总函【2017】579,网络运输平台可代平台里司机开具3%可抵扣税率的运输发票,解决了进项发票合规性和企业所得税问题。
2、开票金额限制:部分地区税务部门应当向第三方物流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额度需,并与自有运力挂钩,限制发票金额;无车承运人在这方面则没有金额限制。
3、司机减税:司机按个体工商户纳税,起点10万元(根据当地税收政策差异)。比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6万元,免征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