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办理时限是多久

行政案件办理时限是多久
行政案件办理需要在以下时限规定的时间内:1、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2、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行政案件办理时限是多久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