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尚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甚大。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发,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实现购房母的了,只能主张债权了;
4.在购买房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也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二、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谁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以房屋登记或者拆迁协议约定的所有人为准。具体如下:
1.安置房屋的所有权一般归当地或者区域房管部门所有;
2.房产证需要通过房管部门办理,需要按照现行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3.如果安置房屋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上市交易,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拥有的。
三、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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