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拆迁怎么维权是正确的
被拆迁是正确的维权方式是注意收集违法拆迁的相关证据,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可以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以及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或者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被拆迁人有哪些权利
1.知悉拆迁情况的权力;
2.获得补偿的权利;
3.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
4.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
5.评估结果的复核权;
6.申请鉴定权;
7.申请裁决权;
8.9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权利。
三、拆迁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
拆迁纠纷诉讼流程如下:
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5.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6.庭前调解;
7.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