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是根据第几条规定

劳动合同是单位必须要与劳动者签的,没有签的后果就是承担双倍的补偿。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到了合同期限可以选择继续签也可以终止。以下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是根据第几条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与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根据劳动法第几条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呢?
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合同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一)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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