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丢失怎么补办

公证遗嘱丢失直接到公证处补办,办理遗嘱公证时公证处会留存当时办理的档案,可以请求复印一份公证遗嘱,再将复印件交给公证处盖上公章即可,此时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公证遗嘱丢失怎么补办
公证遗嘱丢失直接到公证处补办,在当时办理公证的公证处会有当时办理公证的档案,你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去复印一份,并由公证处在复印件上盖上公证处的公章后,此复印件与原件具体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公证遗嘱怎么办理流程
公证遗嘱的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个人的身份证明、与遗产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协议书等材料;
2.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员询问记笔录;
4.制作公证书,当事人签名。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遗嘱未经公证有效吗
只要符合法定要件,遗嘱未经公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的生效条件包括立遗嘱人须在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遗嘱人立的遗嘱必须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上必须合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