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可以在发生地起诉吗

没有正当的依据,一方得利一方受损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也是债的产生的原因之一。那么不当得利可以在发生地起诉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当得利可以在发生地起诉吗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发生地正是在被告住所地,那么此时就是可以在发生地起诉。
二、不当得利返还孳息吗
《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返还孳息,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不同。
(一)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利益已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受有的利益大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受损人受到的损失为准。
(二)受益人恶意的。即受益人知情,受益人于受有利益时知道其取得利益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于此情形下,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若受益人所得到的利益少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除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实际利益外,还须就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另行赔偿。
(三)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是善意的而后为恶意的利益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三、不当得利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需要看该不当得利的用途,共同债务的内容有:
(一)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三)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四)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五)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六)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九)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问题的处理,应该依照夫妻的离婚方式,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对共同债务的处理也就相应不同。
不当得利属于侵害他人正当权利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是可以提起诉讼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当得利可以在发生地起诉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