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继承人关系需要用到的材料包括公证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家庭亲戚关系各人员的说明等等。
一、公证继承人关系需要什么材料
继承人公证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二、继承人公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
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三、继承权公证是不是所有的继承人都要到场
继承权公证需要所有的继承人都要到场,不到场的继承人,需要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