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有优先认购新股权利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有优先认购新股权利
当公司决定发行新股,根据法律规定、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股东取得直接请求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尽先分认之权利。
新股认购优先权是指公司的现有股东在公司发行新的股票时,有按照股东自己的现有持股比例优先购买新股票的权利。这是为防止公司发行新股给老股东造成损失,而赋予公司老股东的保护自己利益不受侵害的一种权利。
《公司法》第34条第2款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这些:
1.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4.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5.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撤资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不可以撤资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是不可以抽回出资额的。 股东擅自撤资的行为是抽逃出资。这样会导致注册资本与公司实有的资本不一致,是一种欺诈的行为,可能会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所以是法律不允许的。但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转出: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