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是多少,赔偿数额认定原则

离婚案中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是没有统一标准的,一般是要根据受害方被过错方造成的影响和程度才能够进行赔偿的。其认定原则有适当补偿原则、公平原则和法官自由裁量的原则。
一、离婚案中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是多少
离婚案中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是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一般情况下需要考虑的因素是: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3.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4.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6.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7.夫妻用于家庭劳动和子女抚养、教育上的时间和费用等因素;
8、其他情况。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认定原则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认定原则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并遵循以下原则:
1.适当补偿原则;
2.公平原则;
3.法官自由裁量原则。
三、离婚神损害赔偿范围
赔偿范围包括了:
1.精神痛苦的赔偿
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损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恢复身心健康。适用抚慰金安抚受害方,是一有效减轻和解决精神痛苦的方法。
2.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
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主要指由精神利益受损所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直接的财产损失包括配偶的人格权和身份权被侵害以后,身体健康相应地受影响或伤害,因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精神遭受创伤致使无法工作而影响或失去工资收益;或致病需要医治等等。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属于过错方赔偿的范围。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也包括由精神利益损害所引起的间接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