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销售

河南省新乡市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原河南省新乡市矿山起重机厂)。公司占地面积30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46800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6035万元,流动资金23784万元,公司现有职工126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6人,工程师21人,专业技术人员48人,经济师16人,会计师4人。
公司的宗旨是:质量第一、用户至上,向用户提供优良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一、生产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分设单梁、双梁、金加工、组装、电器、铸造、热处理、喷漆、试验等车间。管理机构设有生产、供应、销售、技术、质检、安检、全质办、财务等部门。并在全国各地设立了56个销售服务网点。
二、生产能力和主要产品
我公司技术力量雄厚,生产工艺先进,检测手段完善,质保体系运行正常。获得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经方圆标志认证中心多层次严格审核,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主要生产LD-A型1-20t电动单梁起重机;QD型5-320t电动双粱起重机(吊钩、抓斗、电磁、绝缘、防爆);1-450t门式起重机;900t架桥机;CD1型、MD1型钢丝绳电动葫芦等系列产品。
2007年完成工业总产值8亿元,销售收入6.8亿元,创利税8641万元。
三、获得省、市人民政府的荣誉和奖励
我公司曾获得新乡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用户满意企业”、“巨星企业”、“优秀企业”、“伍拾强企业”、“增效益上台阶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被省人民政府授予“百家企业”;经河南省技术监督局、河南省质量管理协会评定为全面质量管理“达标企业”、“质量信得过企业”、被河南省工商局、新乡市人民政府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总经理蔡景新同志被新乡市人民政府授予“优秀经理”、“模范经理”、并当选为新乡市九届人大代表。
四、售后服务及质量承诺
  我公司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以服务求信誉,尽心为用户提供一流的产品,一流的服务,对提供的产品和质量全面负责。
  对用户开展售前售后服务,定期对用户进行咨询活动,及时反馈质量信息,做好售后服务,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对提供的产品和质量全面负责,是我们的一贯承诺。
认真接待和处理用户反映的质量问题,二天之内必须作出处理意见,重大问题,八小时之内作出处理答复,并优先配备人力、物力、财力、交通和运输条件。
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向用户提供产品,认真履行合同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