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概念

连带责任,是指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对外都不分份额、也没有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补充责任是指责任人财产不足承担其责任时,其他有关单位对不足之处予以补充。如何区别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概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概念
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也没有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权利人有权要求每个责任人同时向自己清偿,也有权要求其中某一个人清偿全部债务。
补充责任,是指在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其应付的民事责任时,由有关的人或单位对不足的部分予以补充的责任。
二、承担连带责任后怎么追偿
连带责任人在承担了连带债务后,如果其实际承担的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则连带责任人依法可以向主债务人或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进行追偿。根据我国现行司法实践,追偿程序主要有两种:
(一)未经法院审判的案件,连带责任人直接依据合同协议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追偿权;
(二)经法院审判的案件,连带责任人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如果生效裁判文书已经明确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可向主债务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权;如判决文书没有明确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份额,则需另行起诉行使追偿权。
三、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
(一)在侵权行为的补充责任中,一般的情况是违约的一方是补充责任人,而侵权行为人是直接责任人,即终局责任人。在造成损害的问题上,侵权行为人是侵权损害的直接原因,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违约人(也是竞合的侵权行为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仅仅是没有尽到义务而已,并不是直接的损害原因。因此,损害赔偿的责任最终地应当由直接责任人即终局责任人承担,只有在直接责任人不能全部赔偿,或者不能赔偿的时候,才可以请求补充责任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而直接责任人有义务赔偿补充责任人的全部损失。如果直接责任人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而补充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即终局消灭,受害人不得向其请求赔偿,直接责任人也不得向其追偿。
(二)连带责任是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应当承担责任的形式。数个行为人由于共同过错而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损害,数个行为人构成共同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其内部,由各共同加害人按照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程度承担适当的份额,对外承担连带承担。
(三)而补充责任是由于侵权行为的竞合而发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不是一个责任,而是两个责任,即一个具有直接原因的行为造成的损害与一个具有间接原因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在后果上完全重合的时候发生的两个责任。这两个责任不是一个完整的责任并在其内部发生分担的连带责任,而是要么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要么由补充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责任,而不是在一个责任中分成每个人的责任份额,各个承担或者连带责任。
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两者互相关联,密不可分,损害赔偿的责任最终地应当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只有直接责任人不能全部赔偿,或者不能赔偿的时候,可请求补充责任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以上是小编对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概念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