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一、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合同必备条款有: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办事机构,即应区分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2.标的;
3.数量;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选择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并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
4.质量。
二、合同订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双方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约定的义务。
3.若违约则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三、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