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请假工资怎么算

一、工伤期间请假工资怎么算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按原工资发怎么办
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按原工资发,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也可以提出仲裁、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三、工伤期间的补偿包括哪些
1.治(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1.丧葬补助金。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