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和为亲友的区别是经营的内容、是否亲自作为、是否实际赢利、赢利的来源、犯罪的后果、表现的方式等不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一般是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和为亲友的区别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和为亲友的区别如下:
1.经营内容不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要求行为人具有具体的经营内容,该经营内容必须是与自己所在公司经营业务内容一致。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其经营的内容既可以是相同的,也可以是不同的。
2.是否亲自作为不同。
3.是否实际赢利不同。
4.赢利的来源不同。
5.犯罪后果不同。
6.表现方式不同。
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1)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业务。
(2)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的营业与自己所任职的公司、企业的营业属于同一种类。
(3)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营业的过程中利用了职务便利,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即使有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亦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如何认定
非法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重在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行为。
1.自己经营。有的是以私人名义另行注册公司经营,有的是以亲人名义但实际是公司、企业董事、经理自行经营,还有的是在他人经办的公司、企业中入股进行经营等。凡是向己独资或者参与了出资的公司、企业、不论是否以本人名义,都属于为自己经营。
2.为他人经营。为他人经营包括为其他公司、企业进行经营,是指暗中担任他人独资、出资的公司、企业的管理人员,为其业务进行策划、指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