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手彩礼退回吗
分手彩礼符合条件下是可以退回的。关于双方在离婚时的彩礼退还问题,是有法律依据的。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二、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应该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双方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结婚彩礼是男方赠与女方父母的钱财,那甚至都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民法典女方不能要彩礼吗
法律没有规定女方不能要彩礼,但规定了女方返还彩礼的条件。彩礼的性质是比较特殊的,除了彩礼之外,结婚以后男方或女方父母赠送给子女的财产,而且明确表示是赠送给男方或者女方一方的,像这类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他情况下婚后赠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