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公安调解赔偿有哪些特征
道路交通事故公安调解赔偿特征有:1、由交管部门指派两名交通警察按照程序主持调解;2、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交管部门应制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3、调解达成的协议依靠双方自觉履行,不具有法律强制力。道路交通事故公安调解赔偿有哪些特征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