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合同和谁签合同

一、房屋拆迁合同和谁签合同
实践中,房屋拆迁合同一般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当地的建委或专门的拆迁办等。
如果选择金钱赔偿的话,就是和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签合同。如果选择安置房的赔偿,一般就与开发商签合同,但也可以要求签三方合同的。
另外,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一般包括下面的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此外,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时,需要明确安置房的位置,安置房是期房还是现房,补偿标准等重要信息。如果安置房是期房,就必须在合同上写明多久入住,超过这个期限按照国家法规该怎样补偿等。
二、房屋被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房屋被拆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房屋拆迁的诉讼时效多久
房屋拆迁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该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关于房屋拆迁超过二十年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