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企业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个人合伙企业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个人合伙企业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友情提示您,因为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顺序的债务承担人是合伙企业,第二顺序的债务承担人是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先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然后未能清偿的部分由全体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二、合伙人可以退伙的理由有哪些
合伙人可以退伙的理由:
1.合伙人没有生命特征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2.合伙人资金长期不足,不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的;
3.合伙人受到法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束,丧失合伙人资格的;
4.人民法院已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
5.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未能一致同意其转为有限合伙人的。
三、合伙人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合伙人的基本条件是如下:
1.主体适格。主体适格即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人为组织的,应具有独立财产;
2.能够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3.能够以出资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