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被告会不想履行法院的判决结果,此时,原告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申请执行可能会产生一些费用。那么强制执行申请费用多少钱?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强制执行申请费用多少钱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如何计算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现在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再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了,而是由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直接从被执行人处执行。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申请法院执行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费用什么时候交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就需要缴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对行为执行,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由此可知,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以上就是由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强制执行申请费用多少钱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