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怎么来定

一、寻衅滋事罪怎么来定
寻衅滋事罪认定标准如下: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上为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客观方面实施了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
二、寻衅滋事罪在刑事和解范围内吗
寻衅滋事罪不在刑事和解范围内。公诉案件中,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可以进行和解。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其中。
三、寻衅滋事罪与其他聚众扰乱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