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如何认定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认定标准是这样的:1、客体要件:所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2、主体要件:主体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3、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如何认定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条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