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一、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可以领取失业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领取失业金需要哪些材料
领取失业金需要下列材料:
1.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证等。
失业人员可以持上述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流程
1.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
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