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法定程序

拆迁的法定程序
拆迁的法定程序:1、房屋拆迁部门向主管部门申请拆迁许可。2、发布拆迁公告。作出拆迁决定的县级以上政府应在拆迁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中应包括拆迁补偿方案。3、与被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事宜,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4、在被拆迁人按照拆迁补偿协议约定搬迁后,实施拆迁。拆迁的法定程序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