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合同包括哪些情形
无效合同的认定条件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效力会怎样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也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千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相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合同无效应该怎么办呢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是无效的,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包括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