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档案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根据档案的记载,工人参加工作时间应为用人单位用工之日;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应从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军队转业干部,入伍时间一律从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算起;其他。档案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