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约定金合同与定金合同的区别?

订金与定金仅有一字之差,可是若在合同的签订中将二者混淆,则会引起合同内容含义的巨大变化。那么你知道订金合同与定金合同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订约定金合同与定金合同的区别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订约定金合同与定金合同的区别?
(一)交付定金的合同(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合同(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当中,就有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二、订金可以退吗
“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它与“定金”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写明是“订金”并且在后面注明了买方违约则卖方将没收“订金”,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订金”;则该合同中的“订金”条款应当视为“定金”。
三、定金合同是什么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法则的效力。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综上所述,定金与订金之间的区别包括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等。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订约定金合同与定金合同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