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冰箱无故障换货

海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5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10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原条款进行了修改。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与长远发展,现就本次修定后的《青岛的海信的说明书》作如下公告: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其他地点使用的由各分公司自行制定具体办法或执行当地法律法规要求。 关联方之间交易不适用本条规定。 二、定义 公司将上述规定的含义解释为本公司在以下情形下可向用户承诺产品三包期限内的保修范围以及维修服务方式等事项:(一)用户在购买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之日起60日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二)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坏且无法正常使用。(三)、非人为因素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的修理时间超过30天以上或者影响正常功能运行达90%;(四)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的;(五)、在合理使用寿命期内累计更换2个及以上配件后性能仍然劣化严重的;(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