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去哪里办理的

一、房产证是去哪里办理的
房产证需要去该房产所在地房产局进行办理的。即项目所在地直属管辖的房管局。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二、没有房产证证明怎么写
没有房产证证明需要写明无房证明人与被证明人信息,证明内容等,最后签字盖章。
当事人也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到本地房管局进行房产查档,缴纳查询费后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三、房产证丢失能补办吗
房产证丢失能补办。因为有规定,房产证丢失后,应当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可补发房产证。房产证丢失的补办过程如下: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遗失启示;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8.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